農合會:2011紀念國際合作社日中國農業產供銷合作大會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文件精神,促進農民合作社經濟組織健康快速發展,展示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實踐成果,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相關企業產銷對接并開展互聯網上的產品流通,降低成本和提高收益,進一步推動我國合作經濟事業的發展,在中華全國供銷總社合作指導部的指導支持下,定于2011年7月2日-4日在河南省洛陽市中原物流港舉辦中國農業產供銷合作大會簡稱:農合會。
本屆農合會創新農產品展銷模式,以中國農民合作社信息網為網上交易平臺,利用中原地區現代化、規范化的國際物流中心作為落地展銷平臺,聚集各地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食品加工企業、生產企業、農資和農機具供應商、專業采購商等具有一定規模的三農企業,打造專業的展示、交流、服務和貿易對接綜合會展形態,實現網上網下展銷采購,為各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及上下游農業企業提供了交流合作的平臺。
謹此,我們誠摯邀請您出席本屆盛會。
一、大會名稱及內容
大會名稱:2011《國際合作社日》紀念活動
中國農民合作經濟發展高層論壇
中國農業產供銷合作大會
大會簡稱:農合會
大會主題:農業產業鏈上下游、線上線下互動交流。
大會內容:1、農業產業上下游產供銷對接合作大型展覽會
2、論壇:a、中國農民合作發展經濟高層論壇
b、中國農業產業流通論壇
c、中國食品安全發展論壇
二、大會時間和地點
大會時間:2011年7月2日-2011年7月4日
大會地點:河南省洛陽市中原物流港
三、大會形式:論壇+展會
1、論壇:中國農民合作經濟發展高層論壇
主辦單位:中國合作經濟學會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合作指導部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國際合作部
承辦單位:中國農民合作社信息網
北京中農信達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合作經濟學會農村合作經濟技術專業委員會
論壇主題:產銷對接服務三農
論壇時間:2011年7月2日全天
參會對象:各地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各地供銷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農資企業、農業技術研究咨詢培訓機構、相關農業企業的負責人,有關院校、研究單位的專家
2、展會:中國農業產供銷合作大會
主辦單位:中國合作經濟學會
指導支持單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合作指導部
承辦單位:中國農民合作社信息網
北京中農信達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合作經濟學會農村合作經濟技術專業委員會
時間:2011年7月2日至2011年7月4日
四、大會擬邀請領導及嘉賓
李成玉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主任
陳曉華 農業部副部長
李春生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副主任、國際合作社聯盟副主席、亞太地區主席
王如珍 中共第十四、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國合作經濟學會會長
孫中華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
戎軍中 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合作指導部部長
景建華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國際合作部部長
徐小青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研究部部長
陳建華 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黨組書記、中國合作經濟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柯馬凱 工合國際主席
河南省、洛陽市領導
國際合作社聯盟官員
五、參會事項:
?。ㄒ唬﹨召M:(論壇)
中國農民合作經濟發展高層論壇:參會人員每位1200元
注: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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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類型 |
標準展位
(9平米) |
室內特裝
(最少36平米) |
室外光地
(最少36平米) |
商鋪式展位
(24平米) |
國內企業 |
1800元/個 |
200元/m2 |
100元/m2 |
A區3800元/個
B區4800元/個 |
合作社 |
1000元/個 |
200元/m2 |
100元/m2 |
A區3800元/個
A區4800元/個 |
注:
1、標準展位配備:中英文雙語楣板字、咨詢桌一張、折椅兩把、220V插座一個、展位每日保潔、會刊登錄、參展商證件。
2、空地不帶任何展架及設施,展商自行負責展位布置的所需費用(詳見《參展商手冊》為每家參展商提供一個網絡接入端口。
六、參會要求
1、為保證會議質量和安全,請參會成員代表填寫回執表,務必于2011年6月15日前發至組委會招商辦公室,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參會人員身份證復印件、食品衛生許可證。
2、組委會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118號知春大廈C座502郵編:100086
電話:400-6789-680
傳真:+86-10-62613119
郵箱:china@ica2011.org ica_china2011@126.com
大會官網:http://www.ica2011.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