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提高我市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促進漁業經濟健康發展,五一前夕,市海洋與漁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水產品生產源頭執法監管力度,堅持做到“四個強化”,保障節日期間消費安全。
一是強化生產過程的監管。規范養殖“塘頭日記”,陸續開展養殖場、育苗廠等單位的執法檢查,指導督促水產養殖戶必須完成一個“規定動作”—做“塘頭日記”,詳細填寫每天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及銷售記錄,將水產品從苗種生產、中途養殖、收獲流通等所有環節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對所有苗種、生產原料等建立產品進貨臺賬,并保存至該批水產品全部銷售后 2 年以上。
![按此在新窗口瀏覽圖片](upload/news/n2022042914273222.jpg)
二是強化水產養殖投入品監管。在生產環節,禁止使用國家禁用的漁藥、添加劑等漁用投入品,大力推廣使用綠色漁藥等白名單規定范圍內投入品,嚴格執行國務院頒布的《獸藥管理條例》規定,確保養殖者 100%知曉氧氟沙星、諾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4 種沙星已停用,知曉替代藥物恩諾沙星、環丙沙星的用量、休藥期等科學用藥方法。
三是強化檢打聯合力度。緊抓國家、省、市級抽檢專項行動,“五一”前夕,結合江蘇省省級抽檢專項任務,聯合市畜產品檢測中心等技術單位,對我市鯽魚、鳊魚、鱖魚、黑魚、鱸魚、大菱鲆等重點品種開展例行和監督抽樣檢測,轄區檢測覆蓋率達80%。
四是強化面對面宣傳引導。為掃除法律盲點“支招” ,現場解讀《獸藥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規內容,發放《生產管理手冊》,講解三項記錄填寫規范及要求,張貼明白紙,明確禁用藥品種類。發放《水產養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單制度》,引導養殖戶使用合法合規投入品。
此次執法行動,共檢查生產企業10家,抽檢水產樣品22個,下發彩色宣傳資料100余份、張貼《水產養殖用藥明白紙》彩色宣傳掛圖10份。通過此次執法檢查,以查促改,檢打聯合,進一步提高了養殖單位生產主體責任意識,確保我市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