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組織開展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創建申報工作 |
2017-01-20 16:27:00 水產養殖網 出處: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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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發改委和省海洋與漁業廳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海洋局《關于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出通知,要求沿海各設區市發改委、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創建申報工作,并明確了組織申報程序和申報要求。
    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是承擔海洋經濟體制機制創新、海洋產業集聚、陸海統籌發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海洋權益保護等重大任務的區域性海洋功能平臺。創建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是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關于“建設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重要部署的具體舉措,國家發改委、國家海洋局等部門將加強對示范區建設的統籌與指導,在政策制訂、項目安排、資金投入、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積極支持示范區建設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設立示范區應符合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海洋強國戰略的總體要求,符合全國及地方海洋經濟發展規劃、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等,選取行政區劃清晰明確、海洋經濟發展基礎較好、海洋產業聚集優勢明顯、海洋資源保護利用成效顯著、戰略區位特殊重要的沿海區域。原則上設在市(含計劃單列市、地級市)的示范區,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里,所在城市上一年度海洋產業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不低于12%,海洋產業增加值增速達10%以上;設在園區的示范區,面積不超過50平方公里,上一年度海洋產業增加值占所在園區產業增加值的比重不低于30%,海洋產業增加值增速達15%以上。
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將以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創新引領先行先試、綠色發展生態優先為基本原則。將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貫徹實施海洋強國戰略,主動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海洋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創新體制與先行先試促改革、以產業集聚與轉型升級促發展、以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促生態,突出示范區的試驗示范作用,將示范區建設成為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
    指導意見要求,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要以優化海洋經濟空間發展格局、構建現代化海洋產業體系、強化涉?;A設施建設、完善海洋公共服務體系、構建藍色生態屏障、創新海洋綜合管理體制機制為主要任務,充分發揮示范區作為承擔海洋經濟體制機制創新、海洋產業集聚、陸海統籌發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海洋權益保護等重大任務的區域性海洋功能平臺作用。
    為此,福建省發改委和省海洋與漁業廳要求沿海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發改委、海洋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將創建國家級示范區作為實施海洋強省戰略、推進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建設、加快海洋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立足當地海洋經濟發展實際,突出區域特色,認真研究提出創建意見,并按照通知要求積極做好創建申報工作,省里將擇優推薦符合條件的示范區報請省政府同意后,積極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海洋局審核確定。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海洋局指導下進一步引導示范區發揮引領和帶動作用,推動海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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