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重磅文件,很多水產養殖戶忽視了!必須重視起來,農業農村部管控水產品質量又加碼 |
2021-08-30 09:44:00 水產養殖網 出處:水產養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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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的意見》正式發布了,同時還發布了《鄉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公共服務機構日常巡查工作規范(試行)》。這份文件是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發布的,生效日期是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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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人沒有意識到這個文件是什么意思。我們水產養殖網大概梳理了一下,簡單來說,農業農村部要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了。文件里有一句話是非常重要的,聚焦禁限用藥物違法違規使用、常規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和非法添加等問題,切實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針對性、指向性和靶向性??偨Y起來就是一句話,國家對農產品質量管理又上了一個新手段,水產品作為農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希望我們從事水產養殖的朋友也多多重視起來。
網格化管理,可能這幾年很多人開始陸續聽說過這個詞,關注社會招聘信息的應該還會發現有一個叫“網格化管理人員”的崗位,有的是社區招聘的,有的是執法大隊招聘的,。簡單來說,網格化管理是一種行政管理改革,依托統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數字化的平臺,將城市管理轄區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成為單元網格。通過加強對單元網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種監督和處置互相分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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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網格化管理是一種非常先進的社會管理制度,這幾年在我國的城市管理中已經發揮了重大的作用。尤其是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終端的網格化管理人員發揮的作用就越來越大了。
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這份文件可以看出來,文件提出的管理方法就是要按照管理社會的那一個機制來管理農產品質量,這其中也包括水產品質量了。我們都知道,目前的農產品質量主要分為自檢和抽檢,在一些抓得緊的地區,質量不達標的水產品農產品是不許進入市場流通的,農戶必須先拿樣品定點送檢合格后才能聯系收購商,進入市場后,市場管理方再進行隨機抽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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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2016年11月9日,重慶市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對豐都縣實施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
抓得不緊的地區,目前還沒有要求農戶自檢,最多就是地方相關部門不定期抽檢一下,抽檢的部門也不止一個,但這種形式的抽檢,多數情況下沒有太大的約束力。不客氣地說,在很多地方,這種抽檢就是擺擺樣子、走個過場,對所謂的質量安全沒有太強的管控力,尤其是我們水產品這塊,很多地方的這種抽檢基本就是形同虛設。
仔細研讀文件,我們發現,對水產品實行網格化管理,實際上就是要把“問題扼殺在搖籃之中”。文件提出了三個原則。第一個是堅持屬地管理、重心下移;第二是堅持聚焦重點、靶向發力;第三個是堅持機制創新、高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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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發現以前地方部門抽檢的工作基本都是縣區一級在做,少數地方也是鄉鎮在做。網格化管理是要建立以鄉鎮為單位建立網格化管理體系,最小網格單元可以按照行政村(社區)劃分,說白了就是要把管理體系沉到底。而且是圍繞重點產品,針對違法違規用藥、獸藥殘留、非法添加等問題,從源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體系是需要人員去維護的,主要是網格監管員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兩部分人員構成。農產品質量網格監管員應由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人員擔任,這是鄉鎮一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可以由村(社區)兩委成員、技術骨干等擔任,也可以由社會選聘、購買服務等方式聘用的人員擔任,這就是村一級的。同時還要求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網格化管理人員培訓,提升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打造高水平網格化管理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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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關鍵詞很重要,責任。每一個網格監管員和協管員(信息員)都有明確的工作任務,有一整套的工作流程,要掌握管轄范圍內所有生產主體名錄,開展質量安全控制技術指導服務及培訓宣傳,還要根據工作規范開展日常巡查及抽查檢測等工作。協管員(信息員)應充分掌握網格內生產主體的基本情況,根據鄉鎮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及網格監管員要求,協助開展隱患排查、檢測抽樣、用藥指導、信息報送等有關工作。說到底,就是這套體系要責任到人,一旦全面推廣開來,最后很可能實行一套問責機制,哪里出了問題就要找到具體的負責人。
水產品質量安全的問題一直就存在,盡管這幾年從上到下大力提倡“綠色生態安全無公害養殖”,要求從業人員從自身做起,科學用藥合理用藥,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僅僅是“號召”“提倡”的話,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配備一定的懲罰機制,比如養殖過程中如果使用“孔雀石綠”等禁用藥不僅要罰款還要判刑,這就有了一定的震懾力,但仍然有一些朋友有僥幸心理。如果說網格化管理很好地推廣開來,應該會對水產品質量有很大的提升作用,能進一步減少水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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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國家已經出臺了《實施水產養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單制度工作規范(試行)》、《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方案》和《地方水產養殖業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制訂技術導則》等文件,實際上網格化管理這份文件也是和上半年的幾個文件配套的,可以說是更具體地在落實幾個重要文件。
對于水產養殖戶來說,這個文件的意義在哪里?對于平時用藥不注意、有僥幸心理的養殖戶來說,這是個緊箍咒,比如說你平時有違法違規用藥了,并不是說等到你抽檢不合格的時候才發現,很可能你用了之后很快就會人舉報、或者被網格協管員(信息員)發現了,那就要到你的養殖場進行全面檢查,如果發現確實違法違規用藥,會配合相關部門對你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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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平時養殖過程中正常用藥、科學養殖的養殖戶來說,這是個好事情。很多養殖戶發現,自己養得很好的魚,和鄰居隨便養養隨便用藥甚至亂用藥養出來的魚,價格差不多,質量有差別價格卻沒有差別,這肯定會有“好魚賣不出好價”不平衡的心理,不利于鼓勵綠色健康養殖。如果鄰居違規用藥的魚,根本上不了市,這對質量合格的魚蝦蟹也是種保護,不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
目前盡管只是出了一份文件,具體的落實還需要一個過程中,但是從這兩年國家對水產品質量重視程度來看,未來對水產品質量的管控只會不斷加碼,希望水產養殖戶朋友能引起足夠程度的重視,思想上重視起來,從行動上落實起來,形勢已經發生變化了,必須轉變了。
附件1: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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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日常巡查工作規范(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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