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增收致富的“白金條”)
習近平總書記的“兩山”理論,深刻闡明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辯證統一關系,揭示了“綠水青山”轉為“金山銀山”的內在規律,為洪澤湖漁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
近年來,省洪澤湖漁管辦堅持以“兩山”理論為指導,不斷創新捕撈漁業綠色發展方式,形成了限額捕撈、依法治理、社會增殖、產業發展一體建設新機制,探索了一條生態美、資源足、產業綠、漁民富的綠色高質量發展之路。
又是一年銀魚特許捕撈季,這一新機制在今年的洪澤湖銀魚特許捕撈上得到了全面運用,取得了顯著成效,優質、天然的洪澤湖銀魚已名副其實的成為了漁民增收致富的“白金條”。
一、守“資源紅線”,堅決落實限額捕撈制度
摸清底數。制定銀魚資源調查方案,建立由國家水產權威機構牽頭,漁業部門、社會組織、漁民參與的資源調查小組,對銀魚資源進行科學調查評估。最終,2019年洪澤湖春季銀魚資源可捕撈量確定為397噸。
留足余數。專家建議,留儲可捕撈量的1/4就可實現資源的有效恢復。為促進銀魚資源可持續發展,我們進一步提升資源的留儲量,最終確定留儲132噸(占可捕撈量的1/3),為保障銀魚資源可持續發展夯實基礎。
算好均數。將剩余265噸的限額進行合理分配,進一步確定不同捕撈功率船只的捕撈天數與日捕撈量。同時,對每條船的配額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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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強“法治剛線”,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制度設計。完善限額捕撈制度,創新“八限”管理模式,建立“五必查”工作要求,健全“產品出湖出港出口證明”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體系,有效保障了特許捕撈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組織“港長”自查。建立健全“港長”制度,通過任用忠誠可靠、公道正派、大家認可的“港長”,加強對捕撈船只出港申報、捕撈行為、進港備案等方面的自我管理,保障限額捕撈的高效開展。
定點執法檢查。建立漁獲物定點檢查制度,捕撈船只必須在特定的漁港接受漁政部門的執法檢查,對于“違限”的行為依法查處,堅決杜絕超期捕撈、超量捕撈、超規捕撈。
全程監督巡查。以特定漁港為基點,劃分作業水域,安排專門力量對限額捕撈進行全程巡查,切實維護限額捕撈秩序。
開展隨機抽查。在執法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在“港長”和漁民代表的見證下,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隨機抽取50條船只進行現場檢查,保障限額制度的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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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生態綠線”,建立健全社會增殖機制
引入“誰投入、誰生產、誰受益”機制,創新社會增殖放流新機制,出臺了社會增殖放流試行方案,鼓勵漁民投入資金參與增殖放流,保障漁民享有增殖部分的優先捕撈權,形成了保護路徑多元化、社會放流常態化、增殖效益最大化的良好格局,扭轉了過去“財政投入少、社會捐贈投入不穩定”的局面,實現了“投入—保護—收益—加大投入”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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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魚捕撈中,共有340戶漁民自愿投入資金參與銀魚增殖放流。經調查在今年的,社會增殖投入與產出的經濟效益比為1:3,生態效益比為1:5,實現了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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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洪澤湖銀魚增殖放流)
四、提“價值上線”,努力實現漁民減量增收
限定底價。進一步提高漁民的組織化程度,成立了省洪澤湖漁業協會銀魚分會。同時,充分發揮協會的組織優勢,出臺了《洪澤湖春季銀魚最低收購指導價意見》,牢牢掌握市場的議價權。
2019年鮮銀魚最低銷售指導價為12元/斤(實際售價為14元/斤),比2018年上漲20%;干銀魚為100元/斤(實際售價為110元/斤),比2018年上漲53.8%,改變了過去因“打價格戰”而導致價格下跌、漁民收益受損的狀況。
打造品牌。推動銀魚產業主動加入“中國洪澤湖漁業產業發展聯盟”,積極融入“中國·洪澤湖”區域公共品牌,通過參加國內外各類大型漁博會、農展會、推介會,大力拓展國內外市場,引來了“阿里巴巴”“蘇寧易購”等著名電商企業和知名漁產品銷售實體龍頭企業的洽談合作,有力促進了“洪澤湖銀魚”品牌價值的進一步提高。
保障增收。2019年,在實際捕撈量比去年少的情況下(去年為300噸),銀魚捕撈漁民戶均收入2.3萬元,比上年多收入0.8萬元,增收效果顯著,漁民們臉上洋溢著增收的喜悅。同時,“發展要持續、捕撈須特許、收益先增殖、減量可增收”已成為沿湖漁民的廣泛共識,也給他們吃下一顆增收致富的“定心丸”。(出處:中國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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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喜獲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