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關于開展鯉浮腫病等4種疫病病原實驗室檢測能力驗證的通知》 |
2019-04-03 13:19:00 水產養殖網 出處: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我要評論 |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水產技術推廣(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水生動物防疫系統實驗室能力建設,提升水生動物疫病診斷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實《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農漁發[2019]1號)的有關要求,我站決定組織開展對鯉浮腫病等4種疫病病原實驗室檢測能力驗證?,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內容
  此次能力驗證采用規定方法,驗證實驗室對鯉浮腫病、羅非魚湖病毒病、蝦虹彩病毒病和蝦肝腸胞蟲病等4種疫病病原的檢測能力。
  鯉浮腫病病原的檢測,要求是對驗證樣品進行核酸提取后采用熒光PCR或套式PCR方法檢測;羅非魚湖病毒病病原的檢測,要求是對驗證樣品進行核酸提取后采用RT-PCR檢測;蝦虹彩病毒病、蝦肝腸胞蟲病病原的檢測,要求是對驗證樣品進行核酸提取后采用PCR檢測。具體方法將通過作業指導書另行通知。
  參加能力驗證的單位(以下簡稱參驗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一種或多種疫病病原參驗。
二、能力驗證樣品和標準物質提供
  此次能力驗證分別委托深圳海關(原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等3家單位(以下簡稱“承擔單位”,見附件1)提供指定疫病種類的驗證樣品、標準物質和檢測方法,評估驗證結果。
三、參加單位范圍
擬承擔國家及省級關于該4種疫病監測任務單位的相關實驗室。
四、工作進度安排
  (一)3-5月,報名和驗證準備。參驗單位于4月15日前將報名回執(見附件2)報我站。能力驗證承擔單位進行實施方案設計、病毒擴增、預試驗、樣品制備、樣品均勻性和穩定性檢測等,5月底前完成。
  (二)6-7月,開展驗證。承擔單位向參驗單位發送能力驗證樣品并簽署標準物質提供協議,提供作業指導書和樣品接收確認單、結果報告單,6月15日前完成。參驗單位向承擔單位提交驗證結果,6月30日前完成。承擔單位匯總能力驗證結果,7月底前完成。
  (三)8-9月,驗證結果評價及公布。我站組織專家對驗證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形成《能力驗證總結報告》,8月底前完成。于9月底前公布驗證結果滿意單位名單。
五、工作要求
  各機構要依法做好能力驗證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監管。各參驗單位必須依法在本單位的實驗室內完成驗證,真實、客觀、及時報送檢測結果。
聯系人:
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疫病防控處
王巧煌、余衛忠
電話(兼傳真):010-59195003
郵箱:bfc@agri.gov.cn
附件:1.能力驗證承擔單位信息
2.報名回執
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2019年4月2日 |
|
|
|
資訊分類 |
![](skin/skin_3/main/news_more_01.gif)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