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安康石泉縣漁政查處一起非法捕獲野生甲魚案件 |
2017-05-27 15:41:00 水產養殖網 出處:石泉縣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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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中午12時許,接群眾舉報云霧山境內珍珠河流域有人在禁漁期非法捕撈野生甲魚(中華鱉)。石泉縣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執法人員與當地派出所聯合出動,迅速將四名嫌疑人員控制,并移交縣水利局依法查處。
    經查,嫌疑人系白河縣構扒鎮周姓、柴姓、藺姓等四人沿駕車十天高速至石泉沿路水域捕捉野生甲魚,截止被控制前已捕獲野生甲魚16只,共計5.4公斤。并從其車內查獲電瓶、網具等非法捕撈工具。經過執法人員現場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指出其在禁漁期期間捕撈行為也為非法捕撈行為,應接受相應處罰后,當事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對捕獲野生甲魚事實供認不諱,表示服從處罰決定。隨后,執法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相關條款,對以上四人處以沒收非法捕撈設備和漁獲物并處2000元罰款。收繳的魚獲物,經執法人員取證登記后全部放生石泉水庫。
    全面推行河長制以來,禁漁期內石泉漁政管理部門已查處違法捕獲野生魚案件3起,立案3起,結案3起,警告和教育處理8人次,收繳罰款3100元,沒收非法漁具20余件,放生漁獲物十余公斤。捕魚本是一種勤勞致富的方式,但若是不遵守法律規定,使用非法捕魚工具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進行此項活動,就會變為違法行為??h漁政部門負責人表示,對非法電魚和使用禁用漁具捕魚者,發現一起,堅決打擊處理一起。對屢教不改、頂風作案的非法電捕魚行為將依法嚴懲,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予以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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