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水產品的質量安全,遼寧省鞍山市開始實行淡水魚產地追溯制度,要求淡水魚持“戶口”上市。
這個市在全市水產品生產基地中選擇一些信譽好、規模大、生產規范并且產品無公害的企業,在其生產的魚的背鰭上打上標簽,標簽上注明生產廠家、生產廠家負責人聯系方式,并在每條魚的標簽上標注條形碼,讓每條魚都有自己的“戶口”,以此來加強對淡水魚生產者的約束。 
鞍山市農村經濟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鞍山市場的淡水魚一般都是“自產自銷”,每年本地的淡水魚產銷量在3萬噸左右。從今年初開始,鞍山市加大了水產品產地和產品的雙認證工作,全年產地認定達到4.7萬畝,占總水域面積的80%,認證無公害水產品14個,從源頭上確保上市食品安全。
為了督促這一制度的落實,鞍山市還專門成立了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站,賦予其對水產品質量檢驗、檢疫和苗種監管等職能。目前,帶有“戶口”標簽的淡水魚已經開始在鞍山市內幾個大型超市的農產品專賣柜臺銷售。
(本文已被瀏覽 4765 次) |
|